河南省应急管理厅文件
豫应急办[202057]号
河南省应急管理厅关于有序恢复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培训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应急管理局:
当前,我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响应级别由Ⅱ级调整为Ⅲ级,新冠疫情防控情况持续好转,但“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压力依然存在。根据省委省政府有关精神,为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下企业安全生产培训,有力支持企业安全生产和复工复产,现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内的安全生产培训考试工作安排如下:
一、有序恢复安全培训和考试工作
自6月1日起,河南省安全生产考试系统恢复运行。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合格证,特种作业操作证因疫情延误复审的,复审办理时间为6月1日至9月30日。各地具体恢复安全培训、考试和证书办理时间由市级应急局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决定,原则上不旱于当地教育部门要求的校外培训构恢复线下集中培训时间。
二、严格落实防控要求
安全培训机构和考试机构开展线下集中培训、考试工作,应当严格遵照执行当地人民政府防控要求,在当地人民政府疫情防控指挥部门和应急局指导下进行,并采取控制培训和考试规模、保持人员安全距离、佩戴疫情防护用品等严格防控措施避免交叉感染风险。
三、加强安全培训考试监管
省辖市、济源示范区应急局要正确对待常态化疫情防控下考核发证工作,坚持原则,公平对待考生和培训机构的正当考试申请,及时化解矛盾。加强考试过程管理,严格考试制度,按照培训考核程序认真履职尽责,严防替考、作弊等违规行为。加强培训机构培训执法检查,对办学条件不具备、不履行教学大纲和学时、造假违规现象严肃查处。
2020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