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关心职业技能提升补贴问题汇总来了
近期大家对职业技能补贴的事情比较关注,小编总结了问的比较多、大家比较关心的几个问题予以解答, 希望对于大家有所帮助,合理享受国家政策,取得个人应得利益。
1、什么人可以申领技能提升培训补贴
答:(1)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36个月(含36个月)以上的,累计缴费月数的计算以证书标注日期的上个月为准;
(2)自2017年1月1日起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
(3)凡是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的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或民办非企业单位可以参照相关文件按企业性质享受稳岗补贴、职业技能提升补贴等针对企业及其职工的专项帮扶政策;
(4)对于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参保登记时,同时申报并开设有企业性质、事业单位性质两个账户时,只有按企业性质参保登记名下人员可以享受企业专项帮扶政策。
注:未在保职工、事业单位在保职工、职业介绍介绍中心和人才交流中心在保灵活就业人员不能申请此项补贴
2、补贴标准如何确认
答:补贴标准根据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不同、参保职工参保缴费年限划分以下等级:
(1)职工取得初级(五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3年不足6年的,补贴标准为400元;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6年不足10年的,补贴标准为700元;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10年以上的,补贴标准为1000元。
(2)职工取得中级(四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3年不足6年的,补贴标准为600元;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6年不足10年的,补贴标准为1100元;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10年以上的,补贴标准为1500元。
(3)取得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3年不足6年的,补贴标准为800元;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6年不足10年的,补贴标准为1500元;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10年以上的,补贴标准为2000元。
(4)对于城乡贫困家庭职工和本地区急需紧缺的职业(工种),补贴标准在不超过最高限额的情况下比同档次人员提高30%。急需紧缺职业(工种)暂按《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技师培训项目补贴资金使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豫财社〔2016〕51号)公布的河南省技师培训享受补贴职业(工种)目录确定,待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公布后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另行制定发布并动态调整。
注: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只能申请并享受一次技能提升补贴。同一职工申请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补贴时只能享受一次提高标准待遇。
3、如果申请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答:申领人员需如实提供以下资料:
(1)申领人员的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及复印件;
(2)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企业参保职工职业技能提升补贴申领表(该申请表在申请地所在社保机构领取)
4、哪些工种在补贴范围内?
答: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的《关于公布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7】68号),失业保险职业技能提升补贴适用的是其中技能人员职业资格81项,含准入类5项,水平评价类76项;暂不列入补贴范围内的为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59项,含准入类36项,水平评价类23项。
5、如果在国家职业资格网上查询不到职业信息怎么办?
答:对于已经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登记证书,但因种种原因未能及时录入导致国家职业资格网上查询不到的情况,为确保职工享受职业技能提升补贴不超期,可在职工取得证书日期距离满一年还差两月时,由当地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出具证明,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予以办理。
6、一级证书是否符合职业技能提升补贴范围?
答:根据豫人社办【2017】99号文件和郑人社办【2019】119号文件规定,职业技能提升补贴的范围是三级、四级、五级。一级、二级不在社保局补贴范围内。
各位学员在考取证书时一定注意要到正规机构,假证是违法的,不但不能领取补贴,可能还要负法律责任的。
本文内容来自“郑州社会保险网”